郑永峰,男,汉族,中共党员,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党组书记负责旗县市自然资源局班子建设、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事业单位改革,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监督实施、审核报批,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盟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审批及制度建设,矿业权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储量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安全生产,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建设和管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政府建设、市域社会治理、自然资源窗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信用体系建设,招商引资、找矿突破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测绘科、法规与执法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