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保障监狱服刑人员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全面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积极做好监狱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兴安盟司法局、扎赉特旗司法局、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建立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2022〕115号要求,全力推进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3月22日,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扎赉特旗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工作验收组,深入扎赉特旗境内三所监狱开展工作站验收挂牌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发现,工作站已全面建立法律援助申办工作制度,并对申请条件、申办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工作站职能职责等进行了公示。站内均设有一名常驻律师,通过常态化驻点和预约式接访等服务方式,积极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咨询、代写文书、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监狱还为律师开通会见服刑人员绿色通道,以便于第一时间了解服刑人员的法律诉求。现乌塔其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保安沼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乌兰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3所工作站已经全面建成准备投入使用。
兴安盟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成,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更好地为服刑人员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解读、明晰人民法院裁判等一系列法律服务,有利于教育、引导服刑人员放下心理包袱,端正改造态度,增强改造信心,使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法律的公平正义,更好地促进服刑人员自觉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下一步,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加大对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建立与监狱经常性对接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工作站职能作用,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