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兴安盟各地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采样流程,强化采样过程质量控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要求,3月28日—30日,兴安盟疾控中心派出两位专业技术人员对乌兰浩特市疾控中心和突泉县疾控中心水样采集、检测流程及现场质量控制进行指导,并对现场质量控制进行监督。
水样的采集和检测作为水质监测的重要环节,质量的保障至关重要。此次指导工作针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涉及的检测项目、样品的采集及保存中发现的问题,向两地疾控中心的采样人员进行了指导和解答,使大家更好地掌握水样采集、检测、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和技巧,规范了项目开展的流程,保障监测水样的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
兴安盟疾控中心将继续加强对各旗县疾控中心水质监测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共同推动全盟水质监测工作质量的提高,为全盟人民饮水安全保驾护航。(徐瑶 王圆圆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