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3日,国家民委共同发展司一级巡视员彭泽昌一行到兴安盟调研民贸民品企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自治区民委副主任云国盛,经济发展处副处长李日树,盟行署副盟长刘敏,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马继承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乌兰毛都苏木草原天鸿肉业有限公司、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安达牧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调研,调研期间还参观了“五一会址”。
每到一处,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兴安盟民贸民品企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情况,并询问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座谈会上,马继承向调研组一行详细汇报了兴安盟民贸民品企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下步工作安排及恳请国家民委帮助支持和解决的事项。各旗县市民委分别汇报了民贸民品企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情况、成效以及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盟财政局、盟人民银行的业务科长和与会的民贸民品企业代表汇报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副处长李日树,就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提出八点要求:一是项目储备入库到实施具体项目全过程中力争突出“融”的导向;二是项目资金到位率必须切实得到保障和提高;三是明确安排使用范围;四是旗县要落实好“权力、责任、任务、资金”四到位;五是合理使用项目管理费;六是资金分配实行动态管理;七是建立好台账制度;八是做好项目和资金的公告公示。李处长还特别强调,盟、旗两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彭泽昌司长在讲话中对兴安盟的民族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兴安盟作为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地区,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推动全国民贸民品企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彭泽昌强调,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民贸民品企业工作。要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搭建新的平台、创建新的载体,以实现新时代民贸民品工作新的效果。要结合国家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制定好工作规划和测评标准,做好基础工作。彭泽昌还对全国实施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项目作了详细的解释,并指出开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项目的重要性,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