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盟委统战部、宣传部、盟民委《关于开展“石榴籽家园”“最美石榴籽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兴民委发〔2022〕24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拟命名“石榴籽家园”64个,“最美石榴籽家庭”500户。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石榴籽家园”“最美石榴籽家庭”拟命名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盟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82-8261610
电子信箱:nmgxammw@163.com
通信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54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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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