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19年 5 月 1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兴安盟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盟委的派出机关,统一领导盟委、行署各部门党的工作,为正处级,列入盟委工作机关序列。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盟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盟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盟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盟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盟委报告。
(五)指导盟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盟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盟直属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盟直属机关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盟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盟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盟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盟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盟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盟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盟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盟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兴安盟直属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兴安盟直属机关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
(十三)完成盟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盟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
(一)盟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非独立事业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1家。
人员基本情况:工委下设5个部室,1个科级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数10人,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编职工12人,离退休11人。
(二)盟委直属机关工委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盟委直属机关工委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1 | 兴安盟直属机关党校 | 非独立核算单位 |
2 | ||
3 | ||
4 | ||
5 |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213.4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6.51 万元,下降23.76 %,减少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到社保局开资。
支出预算 213.4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6.51 万元,下降23.76 %,减少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到社保局开资。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213.4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3.44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21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3.44 万元,占比77 %;项目支出 50万元,占比2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专项支出共有四个项目:
1、帮扶协调资金主要用于自治区厅、局帮扶相关工作和盟直定点帮扶工作的部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协调配合自治区工委厅局帮扶工作中的调研、考核、培训、现场观摩会、慰问贫困群众等工作,盟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中的参与培训、考核和调研慰问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干部下基层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下基层活动中的培训、购买、印制学习书籍及“优秀干部”的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开展“五城同创”帮联小区各项建设支出及其他中央自治区在年初部署的活动等支出。
3、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创先争优学内表彰活动,典型培训、宣传活动。盟直机关举办文体活动,如歌咏比赛、演讲会、乒乓球、羽毛球、足球赛式、青年讲坛等活动支出。
4、关工委业务费主要用于关工委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13.4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13.4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83.97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8.4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93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
3、住房保障支出11.0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8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2019年,中共兴安盟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比上年5.43万元减少1.53万元,下降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43减少0.03万元,下降7%,主要是本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预算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30%,减少。主要是由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中共兴安盟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67万元,比上年20.14万元增加5.53万元,增长27%。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4.32万元、印刷费2.44万元、邮电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1.3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8.28万元、其他0.43万元、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3.25万元。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5.67 万元,比上年增加 5.53 万元,增长27 %。主要原因是减少临时人员工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2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1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1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各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彦杰 联系电话:826703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