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至6月30日,包头市委统战部、包头市民委,呼伦贝尔市委统战部、呼伦贝尔市民委,通辽市委统战部、通辽市民委,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和新巴尔虎右旗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察团先后到我盟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察工作以培训学习的形式由盟委党校承办。考察学习期间,各考察团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授课、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兴安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亲身体会了兴安盟的风土人情和文化底蕴,进一步加强了地区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达到了互通有无、经验共享、相互促进的目的。
兴安盟2013年被列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2016年被命名为内蒙古第一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2017年成功承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2018年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启动“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2020年紧紧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2021年再次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今年又积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示范区。多年来,从争创到命名到后期全面巩固提升再到模式转变,兴安盟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多措并举,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富有时代特点、具有兴安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之路。
此次各盟市民族工作考察团安排在兴安盟委党校举办,充分体现了兴安盟委统战部和兴安盟民委对盟委党校的信任和对党校对外办学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继续依托我盟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独特的绿色发展优势、深厚的民族团结传统,以对外办学为载体,以精细化的管理、优质化的服务,深入推进红色教育、生态文明建设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提升开放办学、开门办学水平,努力把党校打造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要基地和开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为守护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和“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持续贡献党校力量。